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

第二章学院简介

第三条学院始建于1977年,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在校生1.3万人,学校占地面积806亩,总资产3.72亿元。校内建有12号实习实训厂房,新增大批数控加工设备,凸显了工厂建在校园里,课堂设在企业中,教学生产一体化,工作学习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新建、改建、扩建理实一体化实训室56个,建成高水平校内专业综合实训基地27个,其中飞行器制造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已建成省内示范性专业实训基地。

国标代码:13568

学院地址:陕西省汉中市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招生、教学、纪检、信息化建设以及安保工作的副院级领导和学院招就部、教务处、党群部、党政办、规划部、人力部、学工部、纪审部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招就部主要负责考生资格审查,招生计划编制上报、宣传及录取工作;教务处负责申报新招生专业以及开展考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党群部负责学院信息对外宣传发布;党政办主要负责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规划部主要负责统筹学院专业布局及及总体规模等工作;人力部主要负责对新申报专业的教育教学运行的师资配置;

第六条学工部主要负责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工作;纪检监察处主要负责招生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院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拟安排招生专业33个。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将以各省(市区)省级招考部门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选拔新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省(市)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各省(市)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条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进行调剂录取,调剂专业在考生报考的相关专业或有意愿的专业中进行;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报到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第十三条所有被录取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所有招生专业对男、女性别不限、比例不限。

第六章学费与奖、助、贷助学体系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十绿色通道: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学院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十毕业证书的校名为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查询。

第十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十八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sxhkxy.com

招生电话:0916-238553523855362385537

南郑校区:陕西省汉中市大河坎镇李家营(经济开发南区),邮编:723102

十九本章程由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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