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机电信息技术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复试办法和标准

对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且初试成绩过线的考生进行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制订的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复试办法和复试标准如下:

一复试办法

1、复试时,如一志愿线上考生的人数大于录取人数时,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按国家教委制定的比例执行。

2、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供《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考试成绩通知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

3、应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的方式为: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证明,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

4、每个研究方向由3名指导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内容。复试的形式包括口试、笔试和实践环节的考核。复试完后要填写“复试登记表”,当场给出成绩(满分为100分)和评语。

5、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应参加所研招办组织的“电子技术基础(数电、模电)”考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复试标准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小组组织的考试。

2、复试总成绩由复试小组给出的成绩(占总成绩的60%)和“电子技术基础(数电、模电)”的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两部分组成。

3、录取由高分到底分依次录取。

西安机电信息技术研究所

200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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