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的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为了严格遵循教育部“提高质量,稳固发展”的原则,提高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对国家和考生负责,根据省招办二00三年四月十日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二00三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计划。
㈠准备工作从4月10日至4月15日,进行复试工作的各项准备,包括通知导师准备口试和笔试试题、签订保密协议书、发布调剂计划人数信息、有关政策咨询等。
㈡参加考试考生名单确定根据今年国家和教育部等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120%的比例从初试合格考生中挑选符合我所硕士点专业要求的考生7-8名进行复试,计划于4月22日前完成。
㈢体检根据入所人员条件的规定,我所准备在4月23日前组织复试考生进行体检。
㈣复试复试工作计划在4月23日至4月25日期间进行,最晚不超过4月30日。复试专业科目为《火工品设计原理》或《电子测量技术基础》,根据考生所报考的研究方向确定。另外还要考查考生的分析问题、动手能力、实际技能等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口试与笔试相接合,全面衡量考生实际水平及综合素质,保证录取质量。
㈤审查调取考生人事(学籍)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经历等情况的审查,4月30日之前完成。
㈥录取根据复试、体检、政审结果,组织导师和有关专家评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工作中,我们将在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原则的同时,还体现出以下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职人员;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工作者。
㈦报送录取名单在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考生名单,办理相关手续。
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213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0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