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研究生复试

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

200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各招生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0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现将复试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1.专业课考试,时间:4月21日上午8:30―11:30

地点:43所七楼会议室

2.外语口语测试,时间:4月21日下午2:00―6:00

地点:43所七楼会议室

3.身体检查,时间:4月22日上午8:00

地点:航天医院

(请通知考生当日早上不要进食喝水)

4.综合复试,时间:4月22日下午2:15

二O O三年四月十一日

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第四研究院2003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2]13号)及陕西省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院研究决定,对研究生复试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成立复试小组:各硕士授权点应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包

括主管所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硕士生导师。成员人数不得少于5人。

二.复试的内容和范围:

1.专业课考试

院根据各专业培养要求,对所有上线考生进行一门专业课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三个小时。

2.外语口语测试:

口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外语(非外语专业)口试要求为准则,

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评价:(1)语言的准确性和范围;(2)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3)语言的灵活性和合适性。由院教育处统一安排。

3.综合考试

综合复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采用口试和笔试相结合的

办法,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科研实践能力、知识的自我更新能力;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组织能力方面的情况,包括对党和国家现行政策的学习情况、理解程度和看法等。

三.对同等学历及报考学科专业与原学科专业跨度较大的考生,应加强复试,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能与统考课程相同(加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三小时)。考试前必须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地点报教育处备案。

四.复试成绩由各单位复试小组,根据专业课成绩、外语口语和综合复试成绩给出总成绩,按照初试占70%,复试占30%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分专业录取硕士研究生。(身体检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在院人力资源部培训教育处。

二O O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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