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0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实际,特制定《西安科技学院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1、2003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345人,计划内与计划外的比例约为1:1。
2、一志愿上线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将适当增加招生计划,一志愿上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将适当减少招生计划。
二、复试工作
1、以学院(系部)为单位,组织有指导教师参加的复试小组,负责考生的复试工作。
2、为引进竞争机制,选拔优秀生源,提高复试有效性,各学科专业一律采用差额复试。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和外语测试。专业课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
的广度和深度;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自学能力、基本实验、操作技能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外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及应用能力,包括专业外语、翻译、口语和听力水平。
4、复试形式为口试、笔试和实验技能考核三种。专业课考试应为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试题内容涵盖本学科2~3门主干课程。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和外语测试,各学院(系部)可根据各自学科的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方式,或适当增加其它的复试方式。
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课考试成绩占5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占40%,外语测试成绩占10%。
6、笔试要有试题,口试要有详细考试提纲,并做好记录。复试完毕后将试题及试卷、考试提纲及复试记录随“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等有关表格一起交研招办。
7、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察,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
8、“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所要求的内容必须认真仔细地填写。表中“备注”一栏由考生填写对专
业、研究方向、所确定导师、录取类别(非定向、定向、自筹、委培)的意见。
9、复试完毕后,各学院(系部)应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通知给考生本人和研招办,特别是复试不
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达不到60分)和我校无法录取的合格考生,以便做好调剂工作。
三、录取工作
1、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研究生部负责,各学院(系部)具体实施。
2、录取工作的程序:
①研究生部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向各学院(系部)下达招生计划。
②对于一志愿上线生较少的学科,研究生部将从院内、院外相关学科进行调剂。
③研究生部给各学院(系部)提供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名单,各学院(系部)根据下达的计划确定计划内和计划外名单,报研究生部审核。
④各学院(系部)负责复试工作,并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部审核。
⑤研究生部确定初录名单,报主管校长审批。
⑥初录名单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批。
四、计划内、外研究生的确定办法
1、计划内与计划外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计划内和计划外两种,计划内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划拨,计划外(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定向单位、招生单位、导师、考生个人等筹集,计划内、外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完全相同。
2、计划内研究生的确定原则
①推荐免试研究生列入计划内硕士研究生;
②保留入学资格且今年入学的研究生,列入计划内硕士研究生;
③其余考生,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原则上以考试总分(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计划内硕士研究生。
3、计划外硕士研究生的确定原则
①定向及委托培养的考生,确定为计划外硕士研究生;
②第二志愿转入我院的考生,确定为计划外硕士研究生;
③省招办同意破格复试的考生,确定为计划外硕士研究生;
④一志愿报考我院且未能列入计划内的考生,确定为计划外硕士研究生。
各学院(系部)在确定计划外硕士研究生时,应充分征求考生意见,若考生同意列入计划外,则先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情况表”签字,再到研究生部签定协议书;若考生不愿列入计划外,我校将不予录取,其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导师的确定
1、各学院(系部)要严格审核导师的政治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以及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没有科研项目且不能很好履行导师职责的,原则上不能指导研究生。
2、尊重考生的报考志愿,若确因学科发展需要调换导师的,须经导师、考生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审批。
3、在确定导师时,应充分考虑年轻导师,尤其是具有博士学位的导师。
4、为了保证培养质量,每位导师的招生数不宜过多,博士生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5人,教授招生人数不超过4人,副教授招生人数不超过3人。
西安科技学院研究生部
200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