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研究生录取质量,增强录取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学[2002]13号及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2003]第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条、指导思想
1、近年来,由于报考研究生人数剧增,加之今年硕士生招生加大复试权重,故各部门要严肃、认真、细致的对待复试工作。
2、录取过程要坚持择优原则,全面衡量,宁缺毋滥,使公平、公正、公开贯穿于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
第二条、组织形式
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拔优秀人才,我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第三条、组织机构
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陈明华;副组长:周立;
成员:赵馥洁、段进鹏、严存生、汪世荣、王士伟、宣炳昭、贾宇、寇志新、吴明童、
徐德敏、窦玉珍、黄亚英、王楷模、韩汉卿、王健
第四条、复试方式和内容
1、我院研究生录取工作实行量化管理,未经量化考评,不得录取。各专业上线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按不同类别量化评分和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具体量化内容为:初试、专业课笔试、面试、同等学历加试、外语口语测试五部分。
3、具体量化以50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60%作为量化基础分。
(2)、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3)、面试成绩(含综合审查)满分为40分。
(4)、本科毕业的考生加试成绩一律按满分5分计算。非本科毕业的考生一律要参加加试,加试成绩满分为5分。
(5)、外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5分。
以上五项相加之和为该生考试总分。
4、凡参加复试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法律硕士考生的量化内容和量化标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调剂复试
因我院一志愿考生已经饱和,故不接受二志愿调剂生。
西北政法学院
2003年4月
2003年硕士生复试工作日程表
1、5月6日下午2:30报到。
2、5月7日――10日体检、复试。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历考生加试、外语口语测试及政审。
4、具体复试安排以5月6日公布为准。
西北政法学院研招办
200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