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3年陕西省普通中专艺术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实际,现就2003年陕西省普通中专艺术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普通中专艺术专业的招生计划面向全省(不分解到市区),在《陕西招生考试》上予以公布。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一) 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 身体健康,符合学习艺术专业要求;

(三)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3年9月1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小学毕业生年龄可在13周岁以下。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

(二) 上一年参加入学考试,因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的考生;

(三) 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从3月初开始,具体日期由招生学校在招生简章中公布。各校的招生简章务于3月30日前报送省考试管理中心会考中专处,并按要求统一在《陕西招生考试》上公布。。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持本人户籍证明、初中毕业证书或所在学校(单位)的证明,按规定报名日期到报考学校或其所设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每位考生须按规定和要求,认真填写《2003年陕西省普通中专艺术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

《2003年陕西省普通中专艺术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和《2003年陕西省普通中专艺术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准考证》由各招生学校于3月底前到省考试管理中心会考中专处领取。

四、考试

考试分专业课和文化课两部分。

专业课考试由招生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考试科目一般不得少于3门,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所选报专业的基本条件和素养。考试内容与时间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考试组织管理和试卷评阅及登分在省考试管理中心指导下,由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将专业课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并务于5月底前将专业课考试成绩名次册(见附件2)报送省考试管理中心会考中专处。

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于5月底前在各招生学校报名,准备参加2003年全省普通中专艺术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政治、数学和英语。按陕价费调发[2000]44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每人须缴纳报名、考务费共45元。

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小学毕业考生,由招生学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

各招生学校在办理文化课考试报名过程中,必须认真核对考生登记表、专业课准考证和文化课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为便于管理,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号按9位数码编排,其各位含义如下:

顺序号(从0001依次编排)

专业代码(从01依次编排)

招生学校代码(见附件1)

类别号:7―音乐、表演、舞蹈类

8―美术、装璜、设计及其他类

文化课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由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考试时间为6月29日。

考试时间(北京时间)与科目安排如下:

6月29日 上午 08:00―09:30 语文

10:00―11:30 政治

下午 14:00―15:30 数学

16:00―17:30 英语

各招生学校务于6月10日前报送文化课考试科目的试题使用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安全保密要求统一领取并保管试题。考试结束后,各招生学校派专人专车将试卷送到省考试管理中心指定的地点,以便统一评阅和登分。

市属师范学校艺术专业招生的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由各市招生办组织实施。

五、体检和建档

体检工作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要求组织进行,但对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不得超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范围。

建档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完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初中学籍档案及文化课各科试卷。各招生学校要对上线考生档案逐一进行审查,严防伪造和弄虚作假。

六、录取

新生录取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1、各招生学校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的新生录取工作。各校录取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提出录取方案,报省招生办审定。

2、省招生办根据招生计划和各招生学校的考生成绩确定全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各招生学校在全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办理有关手续。

4、按陕价费调发[2000]44号文件规定,在办理录取手续时,各招生学校应按每名新生60元标准,向省招生办缴纳招生费。

七、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严肃考试纪律

1、各招生学校应加强对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根据此实施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政策性、操作性较强的实施细则。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艺术专业的招生政策和考试办法,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贯穿于艺术专业招生考试的全过程。

2、加大监督力度,严肃考风考纪,严密组织施考,杜绝徇私舞弊、冒名顶替等现象发生。

3、试题在开考前属国家绝密材料,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理由开启。各招生学校要建立保密室,并由两名以上专人昼夜值班。保密室要防火、防水、防盗、防鼠咬,确保试题试卷安全,万无一失。备用试题在评卷时要按规定如数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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