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会考成绩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会考成绩是普通高中毕业证书颁发的重要标准,为了减轻学生负担,维护毕业证书的严肃性,对高中毕业学生不准搞多种证书,只颁发高中毕业(结业)证书。学生在高中阶段虽已修业期满,但在毕业会考中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颁发毕业证书,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1)九科会考成绩和理、化、生实践操作及劳技课考查成绩中,有两科以上(含两科)不合格者;
(2)在会考中(包括考查科目)有一科以上(含一科)缺考者。会考不合格者,可连续申请参加下次会考,直至会考成绩合格的当年算起。高中阶段其它类别学校参加会考的考生,成绩合格后,在参加会考的学校申办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凡没有获得高中毕业证书的学生,一律没有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资格。高校招收的保送生,其会考成绩除语、数、外全优(A)外,文科考生政、史、地必须为优(A),其它科目在良(B)以上;理工科考生理、化、生必须为优(A),其它科目在良(B)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