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

200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省招办今日确定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体育类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现公布如下:

一、艺术体育类

科类

层次

文化课
专业课
艺术(文)
本 科
318
美术类统考本科190,高职(专科)180;非美术类统考由各招生院校自行划定。
高职(专科)
224
艺术(理)
本 科
294
高职(专科)
203
体 育
本 科
290
65
高职(专科)
290
60

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

层次
工科类
土建类
农林类
财经管理类
医药类
语言法律类
旅游餐饮类
综合类
三校生
企业优秀青年
三校生
企业优秀青年
职教师资(本科)
670
570
700
570
705
570
(无计划)
高职(专科)
400
200
555
(无计划)
550
320
290
390
200
300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的高职(专科)分数线中不含英语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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