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业将从2003年开始实行新的考试计划

由于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和独立本科段原有的课程设置、知识结构、专业能力要求已不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法律服务的需要,因此,全国考委会同司法部在2001年对律师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了调整和修订,并在2002年对修订后的新旧考试计划进行了过渡。已经开考律师专业的各省自考办也相继出台了本省律师专业修订后的考试计划和新旧课程的替代办法。大部分开考律师专业的省、市、自治区将从2003年开始全面实行新的考试计划。

本次修订在专业层次和规格上由专科、独立本科段改为本科,整个律师专业本科又分为基础科段和本科段,相应的,每门课程也都变为为本科要求。修订后,基础科段开设13门课程,全部课程累计70学分;本科段设置14门必考课程,全部课程累计69学分。

同时,大多数省开考的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业专科、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部分课程也将随着律师专业考试计划的调整做相应的变动。

大部分开考律师专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2002年10月将安排旧计划课程的最后一次考试,希望考生把握住考试机会,以免因为考试计划调整而影响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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