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专业(本科)考试计划的调整:
(一)调整后的律师专业(本科)本科段共设14门必考课,累计学分不低于68学分。另设免考外语加考课4门,累计学分不低于14学分。
为适应司法考试和法官、检察官的职业需要,在律师专业本科段中增加必考课《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3学分,课程代码0993)。
律师专业(本科)中原必考课《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3学分,课程代码0925)和《司法鉴定概论》(4学分,课程代码0926)调整为二门课程选考一门。
律师专业(本科)基础科段的《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4学分,课程代码0214)改为《法律文书写作》(3学分,课程代码0262)。基础科段学分累计为73学分。
(二)已取得《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3学分,课程代码0925)或《司法鉴定概论》(4学分,课程代码0926)单科合格证书者,可以顶替《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3学分,课程代码0993)。
已取得《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4学分,课程代码0214)单科合格证书者,可以顶替《法律文书写作》(3学分,课程代码0262)。
(三)为使专业调整平稳过渡,2004年仍按调整前的计划安排考试,调整后的计划从2005年起实施。
二、监所管理专业(专科)部分课程调整:
(一)原计划4门课程进行变动,现改为3门课程进行变动,即宪法(二)(4学分,课程代码0862)改为宪法(一)(4学分,课程代码0212),法理学(二)(5学分,课程代码0210)改为法理学(一)(7学分,课程代码0211),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5学分,课程代码0217)改为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课程代码0920),刑法原理与实务(6学分,课程代码0215)不作变动。
(二)2004年按变更后的课程安排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