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考委办函〔2010〕6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注册工作,不仅充分反映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基本情况,也是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发挥监督、指导、服务职能的重要途径。各市(区)考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与社会助学组织的沟通,了解助学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业务指导。

二、各市(区)考办应指导社会助学组织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注册信息上报标准”(见附件1)的要求填写“2010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信息登记注册工作表”(见附件3),并务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社会助学组织信息电子版报送至省自考办,同时报送一份内容相同并加盖公章的文本文件(纸张为A3规格)。

三、信息登记工作要求

1.信息登记工作表中各有关信息须严格按照上报标准要求填写,务必做到准确、真实、规范;

2.助学组织数据记录行之间不能有空行,每个助学组织的辅导专业必须填写。专业代码及名称要按照我省下发的课程安排通知上的代码标准准确填写,否则无法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3.当同一助学组织有多个辅导专业时,助学组织基本信息和负责人信息在该组织第一行录入一次即可。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注册信息上报

标准

2.2010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信息登记

注册工作样表

3.2010年度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信

息登记注册工作表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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