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现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新版大纲和教材启用时间变更的通知》(考委办函〔2012〕12号)转发你们,请及时通知考生。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新版大纲和教材启用时间变更的通知
考委办函〔201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解放军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关于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办函〔2011〕40号),《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课程在2012年10月将启用新版大纲和教材。鉴于财政部已于2012年2月15日向社会公布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又是此次新修订的《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大纲和教材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为了体现大纲和教材内容与时俱进,让考生学习有用的、最新的知识,经与经济管理类专业委员会、审稿专家和大纲教材主编协商,决定将《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课程新版大纲和教材的启用时间变更为2013年10月。2012年10月考试仍使用2000年版大纲和教材。
特此通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