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新版大纲与教材启用时间变更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现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新版大纲和教材启用时间变更的通知》(考委办函〔2012〕12号)转发你们,请及时通知考生。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新版大纲和教材启用时间变更的通知

考委办函〔201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解放军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关于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办函〔2011〕40号),《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课程在2012年10月将启用新版大纲和教材。鉴于财政部已于2012年2月15日向社会公布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又是此次新修订的《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大纲和教材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为了体现大纲和教材内容与时俱进,让考生学习有用的、最新的知识,经与经济管理类专业委员会、审稿专家和大纲教材主编协商,决定将《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课程新版大纲和教材的启用时间变更为2013年10月。2012年10月考试仍使用2000年版大纲和教材。

特此通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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