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考办〔2016〕1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长安大学、陕西科技大学、陕西省交通运输协会: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物流管理专业、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中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15〕7号)、《〈关于调整物流管理专业、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中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的通知〉具体实施有关工作的函》、《关于停考物流职业经理证书考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36号)和《关于停考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37号)精神,现就我省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和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物流管理专业专科(A020228)和独立本科段(B020229)、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专科(A020265)和独立本科段(B020282)考试计划中不再设置非学历证书课程。2017年4月份,我省首次安排这4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后(课程设置见附件1、2、3、4)的统一考试,参加调整后课程统一考试的考生按照报名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016年12月31日前,继续参加“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或“中国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其通过的证书课程可按相应专业课程设置的要求申请课程认证(免考),认证(免考)的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已通过的证书课程总学分数;证书课程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不得以其中某一部分的合格成绩申请认证(免考)”。对于已获得非学历证书的考生,按照调整后课程设置的要求申请证书整体认证(免考)。
二、新调整后的课程设置中序号标“*”号的为全国统一命题课程,使用全国考委组编的课程考试大纲(见《关于2016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陕考办〔2015〕9号)附件)。新调整后的课程设置中非全国统一命题课程使用的考试大纲,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课程说明》(附件5)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课程说明》(附件6)。
三、陕西省交通运输协会要做好非学历证书考试停考过渡期间的教学工作,要及时与各市(区)沟通联系,协助已通过证书课程考试或已获得非学历证书的考生按照调整后课程设置的要求申请课程或证书整体认证(免考)。长安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要认真履行主考院校职责,做好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及省自考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市(区)要及时将4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后的课程设置及课程说明通知考生,并按照课程设置要求,做好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考生的课程认证(免考)或证书整体认证(免考)工作,确保这4个专业课程设置调整后以及非学历证书考试停考后考试工作的安全平稳。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课程设置与学分.doc】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与学分.doc】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专科)课程设置与学分.doc】 |